反壟斷壓力之下,Google與Netflix進行廣告合作會有什麼利好?
李京亞 / 何渝婷編譯
2022-06-30 14:24

(示意圖/取自pixabay)

當一直拒絕廣告的串流媒體巨頭改變了遊戲規則,科技巨頭的競爭格局也將生變。

在經歷十多年來首次季度訂戶流失後,Netflix於今年4月表示,其平台正在探索推出價格較低的廣告支援版本,以提高訂戶數量。

Netflix CEO上週透露,Netflix將正式引入廣告業務。要知道,自從Netflix於2007年開啟串流媒體業務以來,一直將廣告拒之門外。

此前有報導稱,Netflix此次打算與多家廣告技術公司合作打造一個更開放的平台。目前已被曝出Netflix的潛在合作夥伴名單包括:廣告技術公司The Trade Desk、串流媒體小巨頭Roku、Comast旗下的NBC環球集團、Google以及Magnite等。

最近美國科技界盛傳,Roku將被Netflix收購,但Netflix CEO堅決否認了這一消息,也間接把Roku排除在名單之外。

據悉,Netflix目前還在制定相關策略的初期階段,計劃最快將於今年年內推出廣告方案。外界已達成的共識是,Netflix現在需要依靠廣告吸引低價位客戶訂閱,挽回流失的客戶,同時獲得廣告收入,但Netflix並沒有足夠時間來建構內部廣告技術,因此急於找到可以合作的大型夥伴。

跟Netflix傳出緋聞的幾家公司中,The Trade Desk和Magnite更像是工具型的合作對象,或許不能滿足Netflix的體系化需求。在剩下的兩家之中,據知情人士表示,如果選擇和NBC環球合作,Netflix就不能再和其他公司合作,而目前NBC環球與蘋果公司在廣告業務上合作密切,因此前者對於Netflix來說顯得有些奇怪。

一些更可靠的報導表明,Google正在盡力爭取與Netflix在廣告方面展開合作。

這一組合初看並不合理,Google是全球第一大數位廣告平台,其最主要的收入來源之一YouTube的營收體量與Netflix相當,而且Google與Netflix的重要對手迪士尼目前是夥伴關係。

但仔細推敲會發現,如能合作對Google會是巨大利好。YouTube的廣告業務陷入了收入成長疲軟,第一季廣告收入較同期成長14%,比市場預期低7%,原因正是串流媒體領域的激烈競爭所致。

但與Netflix情況相反,YouTube上第一季付費訂閱量大幅上升,用戶在YouTube上的參與度仍保持了強勁成長,這種YouTube非廣告業務的強勢表現,也讓Google管理層沒有對廣告側壓力過於擔心。

Google的真正麻煩來自美國參議院對其廣告業務分拆的舊事重提,5月,由猶他州共和黨人Mike Lee領導的兩黨參議員小組,提出了一項名為《數位廣告競爭與透明度法》草案,禁止每年處理超過200億美元數位廣告交易的公司,參與數位廣告生態系統中一個以上的業務,該草案直指Google。

Google在2021財年廣告業務營收為2375億美元,其中317億美元來自網路廣告業務。上述議案提出,不再允許Google一家企業同時開始推出工具幫助企業買賣廣告、廣告競價等所有線上廣告相關業務。

《南方週末》作者薛寧分析指出,Google的分拆僅停留在參議院喊話層面,因為2020年以來,美國議員對Google、Apple等提出了十多個平台反壟斷立法草案,卻沒有一部進入參議院或眾議院的審議程序。

但預警訊號之下,Google不得不提前準備。

Google很可能希望藉Netflix,探索到將其廣告賣家和買家雙重身份合理化的安置方式,Netflix也希望找到一個全方位的戰略夥伴真正解決訂閱用戶側壓力。

業內認為,廣告對Netflix的效應並不明朗,插入廣告的低價位會員既可以為Netflix引流,也可能導致其高價位會員的轉場。

更重要的是,《福布斯》指出,Netflix現在是亞馬遜雲端AWS的大客戶,疫情期間,AWS雲端業務的營收因全球用戶對Netflix優質內容的需求而成長速度喜人。

如果Google能藉此機遇將Netflix發展為Google雲端的客戶,對AWS會是巨大打擊;另一方面,Google雲端現在是Google最堅固的收入來源,是今年第一季Google業績成長的最主要動力,為其創造了58億美元的收入,Google雲端的滲透也可以進一步激發Google廣告端的潛力。

本文為界面新聞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反壟斷壓力之下,谷歌與奈飛進行廣告合作會有什麼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