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了提振新創生態系,推出了「創業天使投資基金」,宣稱已投資超過兩百家新創企業。然而,這項表面上旨在鼓勵創新、扶持早期的政策工具,在實際運作上,卻因墨守成規的公務體系思維,反而為創業者設下了層層隱形門檻,甚至在投後管理上淪為新創公司的行政包袱。
政府的天使基金,是時候展現真正的「創新能力」了。
隱形的第一道門檻
找得到一千萬,何必找政府?
創業天使投資基金的機制設計,表面上是透過「配對資金(Match)」來放大投資效益(最高新台幣 2,000 萬元,比例為 2:1)。這意味著,創業者如果想要拿到政府最高上限的 2,000 萬支持,必須自己先在市場上找到 1,000 萬的天使資金。
這恰恰成了創業最難翻越的一座大山。坦白說,在台灣的募資環境中,一個初創團隊如果已經具備實力或人脈,能從民間說服並拿到 1,000 萬元的投資,他們大可直接全速前進,根本不需要、也不該將時間浪費在向政府申請補助與繁瑣的審查流程上。
這項機制的初衷是為了降低民間天使的風險,但在操作實務上,卻變相成為「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對於真正缺乏資源、亟需第一筆啟動資金的早期優秀創新者而言,這條路依舊遙不可及。
管理的傲慢:是要「幫助」新創,還是「監控」新創?
隨著投資家數突破兩百大關,公務體系「難以管理」的沉痾便逐漸浮上檯面。目前政府應對管理瓶頸的做法,是要求新創公司定期提供密集的財務、營運及重大事件報告。這是一種典型「為了防弊而防弊」的卸責式公務體系作風。早期新創公司最缺乏的就是時間與人力,卻必須撥出珍貴的資源去應付毫無商業價值的行政報表。如果政府的投後管理只剩下「看報告」與「監控」,那不僅無法為新創加分,更是對創新動能的扼殺。投後管理的本質,應該是「幫助」,而不是「監控」
體制創新的解方:引進專業投後管理「代理人」
如果國發基金因為編制與專業限制,缺乏足夠的能量進行實質的投後輔導,就應該在管理機制上大膽創新。除了目前委託創投公會的團隊之外,政府更應該全面引入民間的力量,建立「投後管理代理人」機制。
政府可以尋求以下專業角色擔任代理人,貼身協助新創公司成長:
- 專業創投公司(VC)
- 高科技與產業顧問公司
- 資深天使投資家
- 經驗豐富的連續創業成功者
為了激勵這些市場老手真正投入資源人脈來協助新創,政府應比照國際創投的商務慣例(Carry 模式),提供具吸引力的激勵機制。
1. 年度管理費:給予投資額 2.5% 至 3.0%的年度費用,作為代理人實質輔導、鏈結資源的勞務酬勞。(因天使投資金額通常較低,給予稍高於2-2.5%的年度管理費)
2. 績效分潤(Profit Sharing):在未來新創公司出場獲利時,給予潛在投資獲利的 20%作為分潤(此條件亦符合目前國發會投資專業創投的既有標準)。
用創新的制度,投資台灣的未來
一個鼓勵創新的政府基金,自己的管理思維卻最不創新,這是台灣新創生態系最大的諷刺。
國發會不應再用防弊、看報表的心態來面對代表台灣未來的新創公司。引進市場化、專業化的「代理人制度」,把管理權釋放給懂產業、懂商業競爭的民間專家,不僅能減輕公務體系的行政負擔,更能真正落實「投後輔導」的價值。
唯有政府基金本身具備創新的能力與胸襟,台灣的天使投資才能真正成為新創展翅的風,而不是綁住雛鷹的繩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