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即將制定首部《虛擬資產服務法》,但「去中心化金融(DeFi)要不要納管?」卻仍是一道懸而未決的難題。在日前虛擬資產專法之良窳公聽會中,唯一提出 DeFi 納管問題的律師曹維傑直言:「不怕被監管,就怕說不清楚!」
信曦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台灣虛擬資產反洗錢協會副理事長曹維傑律師接受《幣特財經》專訪時表示,草案目前對於「DeFi 業務是否需報備、納管,或具備主體性法律義務」並無明確規定是否適用或排除,導致部分業者面臨營運風險與法律不確定性。
曹維傑透露,早於本月初立法院公聽會前,他已向黃珊珊立委辦公室遞交建議,提出DeFi 監管應循序漸進、分級分類處理。他並呼籲或許應釐清哪些項目可視為具控制權或足夠影響力之人(另參考 FATF 於 2021 年 10 月提出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監管指南第 67 項、69 項),而應納入「虛擬資產金服商」,哪些則屬純技術協議提供方則毋庸納管,避免將所有 DeFi 業務一體適用現行規範,產生不當適用與產業寒蟬效應。
納管邊界模糊,DeFi 業者陷兩難
曹維傑指出,目前草案對以虛擬資產為標的的衍生性金融商品與 DeFi 平台並未有明文規範,導致許多業者在營運上產生困惑。尤其 DeFi 平台本質上不具實體中心與法人結構,用戶在參與投資前,只需將資產存入錢包,將 DeFi 協議連結錢包即可交易,若沒有明確定義虛擬資產服務法適用範圍,將使業者陷入「做也不是、不做也不是」的進退維谷局面。
進一步而言,如所依照草案版本內容,DeFi 業者將可能一體適用,但應該要如何適用?DeFi 平台如果也要對用戶執行 KYC、交易監控、風險評估,那應該要由誰來執行?應該要對誰執行?要怎麼執行?
「金服商」可納DeFi?定義與歸類仍是難題
對於立委黃珊珊近期在其草案版本中提出的「虛擬資產金服商」分類建議,曹維傑認為此構想或許具備涵蓋 DeFi 與衍生性商品服務商的潛力,透過逐步建立清晰的「金服商」分類,並根據不同類型的業務制定不同強度的合規義務,但最大挑戰在於「誰是 DeFi 業者」的認定。「與其避重就輕,不如明文定義哪些業者屬於 DeFi,哪些行為須納管,哪些行為或者業務應該排除,才能避免法規適用不一致。」
曹維傑坦言,目前從國際上許多案例或者項目來看,多數 DeFi 項目雖名為去中心化,實際上治理權仍掌握在少數項目方或早期投資人中,亦即其實具有有控制權或足夠影響力之人得以具體決定 DeFi 項目之走向,是否真屬去中心化值得商榷,國際也不乏組織或者監管單位對此有所認識。也因此,建議可根據平台治理模式、是否具實質控制權與使用者介面等進行分層定義,透過分層定義,識別風險後,各國以風險基礎方法之方式進行風險抵減。
他並進一步提出,對於 DeFi 項目的納管,也應循序漸進,建議可從鏈上數據分析、錢包監控等技術手段著手,例如知名的 Uniswap 平台即有對於錢包進行監控機制(可參考此連結)。 甚至也可以觀察到,在 Uniswap V4 版本就已有 KYC 模組的試驗性外掛,未來或許可做為政策沙盒機制下的技術導入方向。他也強調:「不是所有 DeFi 都要立刻全面納入,而是要從『可追蹤、可分析』的基礎做起,逐步建立風控邏輯。」
監理缺口恐引法律風險,業者仍須審慎進場
曹維傑也透露,近來不少業者來詢問「在台灣是否能合法上架 DeFi 類 App」的問題,Google 或 Apple 的應用程式商店皆會要求虛擬資產業者必須要符合當地法規要求,在台灣即是先前的合規聲明,或現行的登記制度,但因為 DeFi 行業,不論在國際上或者台灣都難有明確監管機制,導致業者陷入兩難。
面對當前法規未提及 DeFi 的尷尬處境,曹維傑認為,若短期內難以制定清晰的納管機制,或許可朝向在草案中明列排除 DeFi 業者適用範圍,「至少可以在國際上有較明確的的監管方式後,台灣再行研擬相關監管機制。在此之前,至少給業者清楚知悉哪些 DeFi 行為不可以做,劃出明確的界線,不讓業者動輒觸法,業者較能有清楚的方向,而不是讓他們在模糊空間中冒風險前行。
我們也可以從幾則目前重大矚目的案例發現,正因為「業者無法清楚知悉邊界在哪,在經營階段難以預測是否違法,往往直到有一天被調查,甚至起訴才驚覺違法,這樣的執法方式對新創市場極為不利!」「現在的專法草案雖未明訂 DeFi 是否納入,但從交易、資產交換、保管等定義來看,DeFi 平台仍可能落入既有監理框架。若界線遲遲未釐清,這些 DeFi 業者在不確定下仍暴露於潛在違法風險中。
有了這條界線之後,讓業者在界線之外自由發揮、生長,如此不但有助於產業發產、技術創新,甚至業界也可以逐漸發展出可資監管的方式,供政府參考。當然,我們也要隨時觀察國際監理方式並且適時調整。最重要的是,政府、產業也要肩負起教育民眾的重責大任,教育民眾獲利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行業知識,甚至風險控管以及風險承擔,只有在清楚風險在哪的投資,才是健康的投資方式。」
回顧整體趨勢,曹維傑認為,相較於美國、歐洲等市場,台灣目前對 DeFi 尚未形成成熟的監管框架,也未展現積極推動產業發展的政策動能。「台灣市場規模有限,不如專注於提供技術服務給海外市場,待監管愈發明確,不確定性降低後,再綜合評估來台之效益!」
【本文作者張詠晴/幣特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