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認定,蘋果、谷歌等四大科技巨頭為壟斷企業
林北辰 / 何渝婷編譯
2020-10-08 11:18

(示意圖/取自pixabay)

當地時間10月7日,美國國會公布了一份針對四大科技巨頭的反壟斷調查報告。報告認定,谷歌、蘋果、亞馬遜和Facebook在關鍵業務領域擁有「壟斷權」,確實濫用了其在市場上的主導地位。

這是一份長達440頁的調查報告,其中描述了多個公司濫用市場壟斷權力的例子,建議對反壟斷法進行廣泛地修改。

眾議員立法者為了完成這份調查報告,共耗費了16個月時間。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反壟斷小組所屬律師對外表示,反壟斷委員會小組從這些公司收集了超過100萬份文件,並採訪了學者、商業領袖及包括《財富500強》在內的大型科技公司的競爭對手們。

報告總結,那些曾經是鬥志昂揚、地位低下、挑戰現狀的新創公司,現在已經成長為壟斷企業。這樣的壟斷行為類似過去的石油大亨和鐵路大亨。

報告提到,與曾經的鐵路大亨不同的是,現在的美國科技巨頭們在例如搜索引擎、應用程式商店和社群媒體上累積的巨大市佔率,能夠令高科技公司利用它們在某個業務領域中累積的數據,為擴展到相關業務領域獲取巨大的優勢。

對於這樣的狀況,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反壟斷小組建議,將四大科技巨頭的業務進行「結構性分離」,不應同時控制和競爭相關業務。不過,調查報告並未明確建議要分拆這幾家公司。

對此,四大科技公司分別進行了回應。

谷歌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在一個快速發展和高度競爭的產業中,谷歌的競爭是公平的。我們不同意今天祭出的那份調查報告,包括商業競爭對手在搜索和其他服務方面,對谷歌過時且不準確的指控。」

谷歌認為,其免費服務對消費者來說是一個福音。聲明中提到,谷歌的搜索、地圖和Gmail等免費產品,幫助了數以百萬計的美國人,谷歌投入了數十億美元的研發資金,來打造和改進這些產品。

谷歌認為,公司是在一個快速發展、競爭激烈的產業中公平競爭。 

Facebook則自稱公司的成長是「美國成功故事」。Facebook對美國眾議院的報告作出回應稱:「我們與多種服務進行競爭。收購是每個產業都在發生的事情,它是我們開拓新技術,為消費者提供更多價值的一種方式。」

亞馬遜以市佔率數據,回應了該份報告的指控。

針對市場壟斷地位,亞馬遜發文回應稱,亞馬遜參與競爭的全球零售市場規模驚人,競爭也異常激烈。亞馬遜在25兆美元的全球零售市場中,佔率不到1%,在美國零售業的佔率也不到4%。亞馬遜的競爭對手包括Target和Costco等老牌大公司,以及雜貨領域的Kroger、家居裝修的HomeDepot,和電子產業的Best Buy等許多其他家喻戶曉的公司。

因此,亞馬遜認為,對自由市場的誤導干預將扼殺獨立零售商,迫使小企業退出線上零售市場,最終會令消費者減少選擇、購物便利性受到影響。

蘋果是四大科技巨頭中,唯一在回應中「強烈反對」的公司。

蘋果在聲明中表示:「強烈反對報告中涉及蘋果的結論,蘋果在公司從事的任何業務類別中,並不佔據主導性市佔率。」

此外,蘋果公司還表示,計劃在不久的將來,更深入地駁斥反壟斷小組委員會對公司提出的指控。

本文為界面新聞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美國國會認定蘋果、谷歌等四大科技巨頭壟斷,蘋果回應稱強烈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