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智立專欄】台灣能源政策的思考
專欄作家 王智立
2022-11-11 11:20

本文作者為前GSA(全球半導體聯盟、非營利國際組織) 亞太區創始執行長 ,曾從事研發、銷售、創投、及政府工作。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立場。

一年一度的全球氣候變遷會議,本周在埃及的渡假勝地Sharm El Sheikh展開,預計吸引全球政要、環保、教育、技術、貿易、金融、年輕世代的代表參加。可以想像在各國新冠疫情逐漸告一段落,而能源危機又持續延燒的2022,COP27大會勢必帶來對未來選擇的許多討論。比如達成2050淨零碳排的難度加大,能源組合的重新思考,包括核能選項的再度啟動,減碳技術的發展不如預期,以及綠能的擴充及其所對應可觀的成本增加,包含政府補貼的代價和即將實施的碳稅所帶來綠電剛需的爭相採購等。

試問,台灣的能源政策是邁向「非核家園」還是「非褐家園」?「非核家園」是執政黨過去一貫主張,擔心的是核電廠的安全以及核廢料的處理問題。然而,隨著氣候變遷全球暖化的議題浮上檯面,去年的COP26確認了2050淨零碳排的時間表後,以生產製造出口貿易為主、工業用電量佔六成的台灣經濟,如何擺脫燃煤、天然氣等火力發電佔了超過八成的能源結構,成為「非褐家園」已躍升為國家永續發展的重大決策!

國家重大政策的制定過程中,「前提」是至關重要的,不同的前提對應不同的政策來完成。近年來,「非核政策」對能源的成本提高與基載電力的不穏定已被證明,而且後續衝擊還會更大。

2025能源政策跳票

舉凡經濟、民生、國安、國家競爭力和永續發展都與「能源安全」息息相關,台灣不能等閒視之。

2016年蔡英文總統上任後,執政當局訂下「50%天然氣、30%煤、20%綠能」的能源組合方案,並修改電業法預計在2025前全面「去核電」,即電業法第95條第1項中明定:「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然而短短不到兩年,在2018年的以核養綠公投中,「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獲得過半數選票支持,推翻了未經充分溝通、罔顧能源穩定又倉促立法的條文。但執政當局並沒有因此尊重民意透過公投表達出的憂心,也無進一步重新思考台灣未來的能源政策。依然故我,繼續執行非核家園的神主牌。過去的有夢最美,現在看來卻是背離現實的重重難關與國際淨零碳排的大趨勢。台灣的能源政策何去何從,值得再次科學理性的思考。

核能是否是綠能?

請參考筆者去年文章 (http://news.knowing.asia/news/e17156ed-b29c-4b34-98fa-4de79b166d7c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歐盟已開了第一槍,承認投資核能的資金算是綠色投資。未來,不管是因為天然氣供應和價格的關係,還是其他再生能源發展遇到的瓶頸,核能在全球推進2050碳中和的路徑上,已再次躍升為一個不可或缺的選項。

「褐能當道」是正途嗎?

台灣現行的「50%天然氣、30%煤、20%綠能」中,燒煤造成空氣污染以及高碳排,兩者都大幅增加社會的外溢成本,包括人民健康的影響和氣候變遷的不可逆性。天然氣成本高,台灣必須完全依賴進口,光是運輸和液化的過程中,就需要大量耗能和增加碳排,卻缺乏關注與討論。而其存量估計只有7-14天,能源安全性嚴重不足,一旦台海情勢有任何風吹草動,能源佔比近50%的天然氣立刻變成了台灣安全的高風險因子,那還需要敵人的進犯?

而風/光/水力等綠能發電亦是緩不濟急。以太陽能發電為例,白天黑夜、晴天下雨、空氣品質都將影響發電供電的穩定性。如果再考慮太陽能發電所配套的儲能裝置及充放電來回的能源損失,每一度太陽光電的成本已是目前台電售價的數倍之多(台幣7-10塊vs 2塊多)。也就是說,未來民間用一度太陽光電,台電就得賠上幾度電的公帑。民進黨政府這樣的財政紀律,繼續做賠錢生意,未來還需不斷擴大綠電的比重,雪球般的債務將越滾越大,真是讓人直搖頭。政府決策者不顧現實的殘酷和國家未來的發展,不尊重科學論證,僅僅在國發會的永續報告中,冀望還屬空中樓閣階段的碳補捉、碳回收再利用技術,無視「2050碳中和」達成的高難度,以及未來幾年馬上就要實施的國際碳關稅政策,堅決不調整不合時宜的能源政策。

筆者憂心,未來老百姓就等著電價的節節高升,不論它是直接反映在家家戶戶的電費帳單上,還是以債留子孫的方式掩蓋。以台電和中油的虧損為例,今年加起來可能就有3000~4000億,其中台電虧損近2000億,中油代台電購買國際天然氣及其本身天然氣/瓦斯凍漲自行吸收的虧損預計1800億。以一家三口來說,政府每月每戶本應該要另外加收4000元的電/瓦斯費才能反應成本,但卻沒有這樣做,而轉以舉債方式債留子孫,但這些虧損相對的也排擠了社福/教育/基礎建設等所應增加的預算⋯

如果百分之八十的電力供給都將增加碳排,將來台灣可能連國際貿易都做不成,或是為了出口,企業們需準備付出大量的碳關稅,包含歐盟的CBAM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以及美國的CCA(Clean Competition Act) ,這些將大幅增加企業的成本和減少國際競爭力。台灣經濟的前景,可能毀在不相信科學的政客們?!

下一代核電SMR(small modular reactors),做為選項

全球重要經濟體包括日、韓、德、法、美、中今年開始都已重新思考核能發電對於國家經濟/永續發展的重要性,包括現有核電廠延役,興建新的大型核電廠,以及發展下一代更為安全的核電技術,其中最受囑目的就是小型模組化反應器,英文簡稱SMR(small modular reactors)。

SMR這種下一代小型化模組化的核分裂反應器,安全性更好,興建難度降低,不需在現址興建,可依未來需求的增加,持續擴充至更多模組。同時,還能增加電網的韌性,相對大型電廠通常需靠大型輸配電設備,更能聚焦用電熱區,並分流工業與民生需求,專電專用。

台灣需正視並積極評估無/低碳核能在2050年碳中和所能扮演的角色,規劃出具體路徑以及達標的可能性。

以SMR技術發展現況來說,台灣現階段可以開始投入人才培育,資金募集,尋求國際夥伴的共同開發機會,挑選可合作的配套產業和運營專業機構,評估各種類型的SMR技術來做詳細的比較,並預估每一種選項所演繹出的商業化期程(比如找出至少兩種設計進行本土發電成本估算),並且了解SMR用於汽電共生的可能性與成本效益上的互補性。

而就未來開發過程中,競爭力分析可包括兩種商業營運模式:獨立供電業(Independent Power Producer, IPP)與汽電共生(Combined Heat and Power, CHP),兩者的利弊得失,以及如何該因地制宜的彈性。

另外,法令符合性也是民主法治社會的重要議題。比如民間投資SMR,並應就相關法令說明其適法性,包括電業法、原子能法、核子設施管制法、緊急應變法、核子物料管理法、核子設施災害賠償法、台美民用核能協定等⋯⋯

環保團體所關心的是環境接受性(含核廢料處理)與核電本身的安全性,包括台灣興建SMR的潛在場址評估,不同設計方案所針對的潛在用戶與可能之場址,評估包括廠址環境狀況,地震威脅等。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做好風險評估,SMR的設計理念就是以安全為第一考量,特別是在完全失去外在電力的情況下,仍能利用既有的設計自然對流讓反應器繼續維持在安全的運行。

科技的日新月異,文明與社會價值的選擇,以及國際競爭力的現實考量,應該可以幫助台灣重新思考下一世代核能技術SMR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而未來10年將是全球SMR技術與量產成熟的關鍵黃金期。

台灣準備好踏出下一步了嗎?「非核」還是「非褐」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