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取自pixabay)
當地時間9月15日消息,美國加州檢察長Rob Bonta日前宣布,Google同意了保護加州人隱私的強制條款,包括提高位置追蹤的透明度,該公司已同意支付9300萬美元,以和解其位置隱私做法違反加州法律的指控。
此前的投訴指控Google在如何收集、儲存和使用位置數據方面欺騙用戶,訴狀特別指出,即使關閉位置記錄,Google仍在繼續追蹤和儲存用戶數據。
和解協議中,Google同意在請求用戶分享位置資訊時展示更多資訊,並披露用戶位置數據的各種用途。
本文為界面新聞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谷歌與美國加州就位置隱私做法指控達成9300萬美元和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