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記得四、五年前,政府對Uber開罰,罰金總計超過四億元, 愛奇藝在台代理商歐銻銻,近期則將面對最高五百萬的罰金, 他們都是在台用戶以百萬計的跨國網路霸權,這真的都稱不上大錢。
淘寶台灣透過英商克雷達代理登台, 也已遭到經濟部認定違反兩岸條例,判罰41萬元, 並限期在六個月內撤資或改正。有趣的是, 這些設立分公司或代理的境外網路業者,都很容易被抓包, 反倒是那些不設公司的業者,例如airbnb與eToro, 罰單要寄到哪都不知道。
在三十年前的半導體與硬體時代,台灣高科技產業的FDI( 外人直接投資)金額屢創新高,但到了近二十年的網路時代, 政府與外商之間卻成有著最遙遠的距離。 尤其公部門始終難以參透跨境網路運作模式,風聲傳到了國際上, 大家乾脆都不來台灣設公司了,導致相關產業的FDI數字, 始終在低檔徘徊。
以台灣人最愛的臉書為例,一年在台廣告額達200億台幣, 多年來在台灣卻不創造GDP、不提升就業率、 不設立研發與產品中心, 小廣告主與平台也都沒有繳納應當的足額稅賦,這「三不一沒有」, 想必一直是政策之殤。
愛奇藝曾經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在台設立分公司, 遭拒後由歐銻銻代理,歷經這些年代理商的積極拓展後, 如今愛奇藝台灣站順利超越本土OTT群雄。當然, 台灣人本來就愛看美劇、韓劇、陸劇、日劇,偶爾才看一下台劇, 加上大陸綜藝節目推陳出新,從《中國好聲音》到《 乘風破浪的姐姐》,這也凸顯了台灣流行文化的滯後與失落。
愛奇藝至少在台灣還積極採買優質內容, 臉書在台灣卻成了謠言與不實訊息的產地,面對跨國網路霸權, 中央各部會如今只能以陳腐法條應對,真的是管也不是, 不管也不是。尤其在沒有大規模民眾申訴與受害前, 監管的軟硬程度也不容易拿捏,最近金管會對eToro示警, 表明該平台不是台灣合法的證券期貨業者, 貪圖手續費便宜的海外股市投資人,權益將難以受到保護後, 我就直接向黃天牧主委建言,政府應該直接讓eToro下架!
經濟部投審會轄下的監管職責,是要讓歐銻銻結束代理業務, 但未來台灣用戶仍能上愛奇藝觀賞陸劇, 用戶資料與數據則直接傳到香港伺服器當中,這究竟是好事或壞事? 淘寶台灣站就算真的關站, 多數台灣消費者也早已習慣直接上淘寶血拼,付款與快遞寄送, 都不是問題。
八成以上的手機遊戲,同樣都來自大陸, 也都是循代理模式在台經營。台灣做影音的內容產製者,都以「 一条」為標竿,YouTube上更有即時播出的中央電視台內容, 你我手機也仍可以下載人民日報與新華社的APP, 這些確實都遠超過NCC現行的權責。
小英總統必須盡快成立「數位發展部」,一手有鞭子, 另一手則有紅蘿蔔!該硬的地方就要硬起來, 整合中央政府的監管策略,目的是進一步提升FDI, 達到台灣成為網路強國的目標。否則, 我們如今在手機上都被殖民了,跨國網路霸權根本不需落地, 透過用戶刷卡的跨境金流,就能夠賺到大把新台幣!
